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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出台政策  规范管理民宿
09-20 09:10:16

出门旅游,住民宿是最近几年的新现象,也是国际旅游市场一道通行的风景线。民宿已经成为出游人士除了选择酒店之外,一个非常重要的接待载体。

然而,就在国内民宿行业发展刚刚进入快车道之际,有些抱怨民宿、甚至抵制民宿业发展的声音开始出现。为何会出现如此情形?来自多方面的信息表明,民宿发展过于泛滥。例如,在重庆,有关部门最近接到市民的投诉,指一些小区住宅正在被商业机构有计划、成规模地改变用途,将原本设计为住宅小区的建筑物整层改为旅店用途,对外则称为民宿,这种以民宿的名义经营旅馆,是周边邻居不满意的主要原因。

说到这里,有必要谈谈民宿的应有性质,民宿,是指物业主人利用闲置房屋资源,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民宿与酒店旅馆的专业化、规模化有所不同。民宿的载体主要是民宅、农庄、农舍、牧场等。

在当前全域旅游概念盛行之际,人们对旅游住宿方面的要求正在发生转变,不再满足于住酒店,民宿于是有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民宿经济的火热,满足了一些追求自然和宁静生活空间的游客,这是酒店所不能提供的服务。

但是,民宿市场的兴起,引发了一些商业机构参与的冲动。于是就有了旅游城市、旅游景区的房屋被成片包下,表面上打着民宿的招牌,实际上以酒店、旅店的模式经营,至于民宿应有的由房屋主人亲自接待、直接沟通的特色已经完全被抛弃。

可以确定的是,当前一些地方的民宿给监管工作带来了相当的阻碍,比如动辄整层楼被用于民宿接待,却没有酒店、旅馆的一系列证件,在税收、卫生、安全等方面都无法纳入有效管理。

值得关注的是,在巴黎,政府正在出台措施,限制业主们长期将房屋用于民宿形式出租经营。而在东京,当地政府不久前也出台规定,要求房东出租房屋用于民宿接待不得超过180天,并且还要办理旅店经营方面的证照。

看来,在全球化的今天,服务业全球同步的现象正在有所体现。而民宿这样的新兴旅游项目,如何发挥正面作用,在物尽其用并拉开与酒店业距离,是一个值得经营者、监管机构和游客深思的课题。

(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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