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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数据条例》今天正式实施
城乡统筹发展网 07-01 16:19:37

发布会现场

城乡统筹发展网讯(记者 张程)今(1)日上午,记者在《重庆市数据条例》深入实施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重庆市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天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三部专门在“数据”领域出台的综合性地方法规。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黎藜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相关情况。

据黎藜介绍,《条例》是重庆市实施大数据智能化创新发展的立法保障项目,由市人大法制两委,会同市人大财经委、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等部门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调研论证起草,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后通过。《条例》分为总则、数据处理和安全、数据资源、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应用、区域协同、法律责任、附则,共8章、60条。

明确了全市数据领域工作统筹分工机制

强化政府对数据工作的领导,明确市、区县(自治县)政府要将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数字经济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数据安全、数据要素市场、区域协同等工作。

厘清部门体制机制,明确数据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网信、公安、国家安全以及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数据工作方面的职能职责。

明确了数据处理规则和数据安全责任

确立“数据安全责任制”,提出数据处理活动六类禁止性行为和八项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规范公共数据收集单位行为,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和数据校核机制,为数据安全“保驾护航”。

衔接和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明确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等一系列数据安全机制,规范第三方机构开展数据安全检测评估、认证等行为;畅通个人信息保护渠道,建立处理涉及个人信息的投诉举报制度。

明确了全市公共数据管理制度

确定公共数据的范围,包括政务数据和公共服务数据两大类。健全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平台、目录规则,夯实数字化基础底座,实现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开放一张目录管到底。

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确立了公共数据属性评估、共享开放审核以及授权运营等制度,强调公共数据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公共数据开放遵循公正、公平、便民、无偿原则并依法最大限度向社会开放。

明确了数据共享、开放渠道,逐步扩大数据共享、开放范围,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向社会、市场主体有序流动。

明确了数据要素市场框架制度

规定市人民政府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数据主管部门支持、引导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强调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通过合法、正当的方式依法收集数据;对合法取得的数据,可以依法使用、加工;对依法加工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可以依法获取收益。

支持和规范数据交易有序发展,明确数据交易的原则、义务以及不得进行交易的三种情形,要求市数据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数据交易管理制度,细化数据交易规则,加强监管。

提出了“数据赋能发展”系列举措

《条例》力求破除数据壁垒,在数据资源开发应用、推动数据技术创新、数据区域协作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明确加快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是明确培育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加强数字基础设施、人才、资金等方面保障;是加强区域数据交流合作,支持开展数据跨境流动,推动国际数据港建设,推进川渝共建数据标准体系和数据共享利用机制,协同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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