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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以来重庆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实现“零感染”
城乡统筹发展网 09-27 15:36:04

城乡统筹发展网讯(记者 张程)。今(27)日上午,在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百二十五场)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民政局副局长徐松强介绍了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方面的有关情况,并对国庆期间养老机构探访要求进行了说明。

据徐松强介绍,自疫情以来,全市将近1700家养老机构、7万多入住老年人疫情防控实现了“零感染”的工作目标。

实行常态化管理的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四版)》要求,养老机构内居住的工作人员,尽量分散居住在不同房间,在外居住的工作人员上下班途中必须正确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

新入住或外出返回的老年人,7日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等风险区域的,按照进院要求查验和管理后正常返院或入院;7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等风险区域的,按照所在区县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待解除隔离观察管控后,按照进院要求查验和管理后正常返院和入院。对在外居住的工作人员、高频外出就医老年人,每周开展1次常态化核酸检测。

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养老机构,原则上暂停人员进入、暂停接收社会老年人新入住、暂停老年人外出、暂停探视探访、暂不实行轮班换岗。启动实行封闭管理后需立即组织机构内所有人员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按照每天至少20%的抽样比例开展核酸检测,直至转入常态化防控。

另外,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强化进院查验和管理,禁止快递、外卖人员进入,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监测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内设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对外开展发热病人的诊疗排查活动,所有物资物品无接触进入养老机构;老年人居室每日至少开窗通风换气两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规范处理垃圾、污水、污物,做好机构内清洁消毒工作。

7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等风险区域或接触过疫区人员、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体表温度≥37.3℃及有咳嗽、流涕、呕吐、腹泻等症状和其他疑似症状人员禁止进入养老机构。

国庆期间养老机构探访注意事项

在国庆期间,确实需要到现场探视探访的,就需要采取这样一些防范措施。

实行常态化管理的养老机构,探视探访实行预约管理、控制流量,探视探访人员进入养老机构要按照“五必须”进行管理:即必须出示身份证实名登记;必须体温测量正常;必须持有健康绿码及7日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等风险区域旅居史的行程码、境内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境外回国人员应解除隔离和健康监测后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观察询问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必须采取戴口罩、手消毒等卫生防护措施。

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原则上不开展探访探视活动,因安宁疗护等特殊情况下允许进入的,实行更加严格的入院制度,在常态化“五必须”的基础上,还需要出示7日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行程码、境内人员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境外回国人员应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后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照二级以上防护要求做好防护,在院门外更换清洁防护用品,由专人陪同,按线路在指定区域内进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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