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的新年贺词中指出:“泱泱中华,历史何其悠久,文明何其博大,这是我们的自信之基、力量之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全面依法治国挖掘历史资源,让数千年积淀的宝贵精神遗产焕发新的活力,这是中国法制史学科的学术使命,也是我们这些学者要扛起的责任。
我的童年是在伪满洲国统治下度过的,历史课不教中国的历史。“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侵略者就是要让中国人忘记自己的根。那时我就想一定要为国家富强而读书。知史才会爱国,学史更能明志。1950年,我进入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究生,研习法制史。求学路上,何思敬先生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他讲的很多东西,我一辈子受用。比如他讲外国法律史时,强调学历史是往后看,但人要往前看,学历史是为了以史为鉴、古为今用,让历史里有用的东西为现实服务。1952年我毕业后任教,从事中国法制史教学研究工作至今,何老的这些话一直影响着我。我现在也常常对学生讲,我们不仅要用放大镜看历史,还要用望远镜看历史,看看历史发展的前景是什么,要有预见性,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学历史的目的。
学习研究中国法制史也是为了认识现实、革故鼎新。中国人应该研究好中国法制史,了解中华法治文明的深厚底蕴,并为现实提供有益的、科学的、历史的借鉴。1979年以前,国外曾召开过3次中国法制史国际研讨会,都没有邀请大陆学者参加。日本、美国的法制史专家来华交流,说没有邀请的原因是不知道该请谁,也不知道中国有什么代表性的学术研究成果。这件事让我深受触动,立志要把中国法制史研究的中心牢固地树立在中国的文化土壤上。1979年在中国法律史学会成立大会上,我就提议集结全国力量编成一本像样的中国法制史著作。然而,当时全国搞法制史研究的也就20人左右,无论是人力、财力,还是研究基础、资料状况,各方面条件都还不成熟。尽管如此,我那会儿就是有这种决心,一定能够把书编成。经过多番努力,这部共分十卷、以断代史为基础的《中国法制通史》终于在1999年问世。从这套书开始,中国法制史研究的中心牢牢建立在了中国。包括这套书在内,我们还历时23年组织编写了《中华大典·法律典》,历时16年完成了十卷《中国少数民族法史通览》等中国法制史著作。有的著作还被翻译成多种外文出版,让外国学者进一步了解了中华法治文明,并认识到其重要性和影响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激发起蓬勃生机。”如今,中国法制史学科研究对象更加明晰、结构范式更加确定、研究内容更加丰富。当前,我们更加紧要的事情就是培养人才。这句话不是空的,也不是口号,而是现实地摆在这儿。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我们的学生不要读死书、死读书,而是要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做研究。搞研究必须创新,论文选题一定要有新意,辛辛苦苦弄一个重复性的选题,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此外,还要经常回过头去审视自己的研究成果。例如《中国法制通史》这部“争气书”,如今在我看来,民法史和经济法史部分远不够详实,也缺少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梳理总结,还需要补充、修改、完善。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党领导人民已经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我们完全有理由因此而自豪,但我们自豪而不自满,决不会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我94岁了,身体小毛病不少。眼睛不大好了,查阅文字资料得用12倍的电子放大镜。但只要身体能顶住,我还要再多读一点东西、多做一些研究。现在每天还能工作三四个小时,做一点学问,每年还是会去学校给博士生上几堂课。党和国家授予我“人民教育家”这份至高无上的荣誉,我要倍加珍惜、不懈奋斗,不自满、不偷懒,继续潜心研究、认真教学,将所有为学、为人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张晋藩)
《 人民日报 》( 2024年12月04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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