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高梁派出所在夏季行动中,发现一名男子在没有取得人工繁育许可的情况下,饲养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鹩哥,民警立即进行依法处置。
在近期的一次夜间治安检查中,高梁派出所民警对辖区某宾馆进行例行检查时,一阵拟人化的鸟鸣声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经仔细探查,民警在某房间床头柜的笼子里发现了一只灵动的鸟类。凭借职业敏感,民警怀疑该鸟可能属于保护物种,随即拍照联系林业部门核实。经确认,这只鸟正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鹩哥。
鹩哥因其聪明伶俐、善于模仿人语的特点,常被一些人视为“理想宠物”。然而,这种“天赋”也使其成为非法捕猎的目标,导致野外种群数量锐减。为保护这一珍贵物种,我国将鹩哥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严禁无证驯养、买卖和运输。
经调查,饲养者斐某某系河北人,所携带的鹩哥系其朋友赠予。据了解,该朋友此前已依法取得省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工繁育许可证》,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饲养,遂将鹩哥转赠斐某某。斐某某因出差期间担心无人照料,故将其随身携带。
然而,作为鹩哥新的饲养者,斐某某却并无《人工繁育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目前警方已将该线索和鹩哥一并移交林业部门。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购买或饲养宠物前,需核实清楚其是否属于保护名录,切勿因个人喜好或商家宣传而违法饲养。同时,鼓励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猎捕、买卖、运输、饲养野生动物的行为,共同维护生态平衡。(文/余安 图/万州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