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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普法 共护美丽畅通高速
城乡统筹发展网 06-28 14:06:38

“大姐,你好,你们种菜的这块地属于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在这里种菜不仅危险,还违反《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请大家自行清理恢复原貌。”近日,重庆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至G65包茂高速公路K1647路段时,发现在高速公路边网的高边坡有人正在种植作物,执法人员遂前往制止并进行普法宣传。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坚决抵制侵害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一大队联合南方营运分公司南川管理中心针对G65包茂高速南川至东胜段沿线居民侵占高速公路用地种植蔬菜等农作物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

专项行动前期,执法人员深入沿线乡镇村庄、田间地头开展实地走访,发现高速公路周围村民擅自从高速公路隔离边网进入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开荒种地,该行为不仅造成边坡设施损坏,还存在安全隐患。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执法人员通过“说理式”执法,摆事实、讲道理,向沿线社区居民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普法释法。鉴于村民积极配合清理工作,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执法人员对涉事村民免予行政处罚。“我看这块地长着草空着怪可惜,想着应该没人管就来种菜,哪知这还是违法行为,感谢你们的普法宣传,我马上整改,同时也向邻居做好宣传,不要破坏高速公路边网、不私自占用高速公路用地种养。”村民张某对执法人员不予处罚感激地说。

执法人员提醒,根据《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设置路障、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打场晒粮、挖沟引水、种植作物、放养牲畜、经营性修车洗车及其他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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