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百安坝派出所依法查处了一起非法出租电话卡案件,成功抓获3名“两卡”违法人员,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前不久,百安坝派出所民警在梳理一起电诈案件资金流向时,发现男子刘某帅名下的电话卡涉嫌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掌握线索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通过电话联系,民警向刘某帅详细说明了其行为的违法性质和严重后果,经过耐心劝导和法律教育,刘某帅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当日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在后续的深入调查中,民警发现刘某帅的两位朋友赵某、刘某鑫也存在同类违法行为。经过工作,二人相继到案接受调查。
经查,今年6月底,刘某帅在上网时被一则“高薪兼职”弹窗广告吸引。在利益驱使下,他点击弹窗,下载了一款非法聊天软件,并在对方指导下,将自己的电话卡设置呼叫转移功能提供给诈骗团伙使用。一天后,对方给刘某帅转账500元作为“报酬”。
尝到甜头后,刘某帅又将此“生财之道”介绍给朋友赵某和刘某鑫。3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仍为牟取非法利益而出租电话卡,各自获利500元。
“当时就觉得是个赚钱的机会,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投案后的刘某帅后悔不已。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3人作出行政处罚,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并分别处以500元罚款。
“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中,诈骗分子为完成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大肆收购、获取“两卡”和个人信息,发展跑分洗钱、推广引流等网络黑灰产,利用多种手段诱骗群众成为电诈工具人。”办案民警表示,此案中三名男子因法律意识淡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沦为犯罪帮凶,虽然事后主动投案,但其行为已构成违法。
警方提醒:订购现金花束、扫码送礼品、帮助取现、出售电话卡和银行卡……这些看似平常的事情很有可能“埋雷”。面对花样百出的诱骗手法,务必增强自身识骗、防骗、拒骗能力,不做“电诈工具人”。(文/余安 图/万州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