撂荒地复耕复种
重庆作为山城,在农业生产尤其是耕地保护方面面临诸多挑战。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大量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耕地撂荒现象在重庆部分区域显得比较突出,已成为制约重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之一。近年来,重庆积极开展防耕地撂荒和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截至2024年,已累计恢复撂荒耕地35万亩,但部分地区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不仅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和耕地质量下降,还可能成为影响粮食安全的潜在隐患。导致耕地撂荒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城镇化与工业化快速推进背景下,城乡差距拉大、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业收益低、农村劳动力骤减、农村老龄化加剧、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等经济社会因素,以及耕地位置偏远、坡度大、质量差、细碎化等土地方面的因素。我国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要求严守耕地红线、防治耕地撂荒。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深化农村“三块地”改革;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明确提出分类推进撂荒耕地复垦利用。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关注重庆耕地撂荒问题,加强撂荒地的统筹利用,提高全市耕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以此促进农村农业兴旺发展。为此,提出解决重庆耕地撂荒问题的几点思考:
一、充分认识利用撂荒地的重要性,确保思想一致、目标明确
受山地、坡地等自然条件制约,重庆耕地资源数量有限、质量不高。虽然重庆粮食产量总体稳定,能够实现谷物基本自给,但饲料用粮、加工用粮等需要部分外调。因此,重庆保障粮食有效供给、耕地高效利用的任务比较艰巨,遏制耕地撂荒的重要性越发明显。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强这方面的思想认识,并要求各地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用足用好有限的耕地资源。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将撂荒地利用情况与各区(县)综合目标考核、相关资金支持挂钩,层层压实责任,加强耕地撂荒情况的监测和考核,强化区(县)考核结果应用,对考核不达标的区(县)进行通报约谈,切实遏制耕地撂荒。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相关考核约束政策,严格遏制耕地撂荒、加强撂荒地复耕复种。应充分认识耕地撂荒的严重性、统筹利用撂荒地的重要性,在思想上达成一致,明确目标,并加以严格的制度执行,保障在行动上劲往一处使、攻坚克难。
二、全面进行撂荒地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实行市区(县)镇村四级联动的撂荒耕地治理工作机制,并压实区(县)、镇两级政府主体责任,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社,全面推进撂荒耕地摸底排查工作。结合现有工作基础,对照“三调”耕地未耕数据,紧盯重点区域、整片撂荒、弃耕农户,结合“三调”耕地未耕种图斑、永久基本农田图斑、确权承包地图斑,对辖区内耕地撂荒情况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对撂荒耕地位置、数量、面积、土地权属等情况一块一块核实,以户为单位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及时更新、及时上报,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地,做到底数清。在此基础上,市级层面由政府办、农业农村委员会组织调研组通过深入田间地头、走访农户、开展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撂荒地现状、成因、整治建议等,确保情况明。强化村规民约的监督作用,加强对耕地抛荒的管理、监督,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耕地抛荒撂荒长期预警、整治机制,运用人技结合的方式,对耕地撂荒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实行严格的耕地撂荒监测“网格员”制度,指定网格员划片承包辖内耕地监测任务,发现耕地撂荒、挪作他用等情况时层层上报,同时,推动建立耕地撂荒情况通报协调机制,形成各级监测队伍联动工作机制;运用无人机对撂荒地整治工作进行实时监测,并探索实行全域卫星遥感动态监测,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杜绝新增耕地撂荒案例。
三、全面明确耕地经营主体,做到尽力尽能
全面明确区域内耕地的经营主体,可以采取积极发展或壮大联耕联种组织、代耕组织、托管公司、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的支持,鼓励各区(县)依情况采取农户自种、联耕联种、代耕代种、托管、流转,鼓励城市居民领种边角、零散耕地等方式。农户可以选择上述一种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处理耕地,但严禁将耕地撂荒或挪作他用,一旦发现则取消农户对耕地的承包经营权,确保耕地撂荒不新增、不滥用。对于现有撂荒耕地,出台明确的整治办法,如:明确规定耕地撂荒1年以内并有耕种意愿的农户自行恢复耕种,仍不履行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耕代种或委托代耕代种;撂荒1年以上2年以内的,取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并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引导农户依法依规流转土地经营权;连续撂荒2年及以上的,终止土地承包合同,收回撂荒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组织流转土地经营权,恢复耕种。同时,选派农业科技人员到一线对经营主体开展以提升耕地质量、科学种植为重点的全覆盖培训,支持科研机构开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的培育,全面提升各类经营主体的农耕技能与耕种水平。
四、全面提升耕地产出潜能,做到宜耕善用
根据耕地资源禀赋优劣情况因地制宜调整耕地空间布局。将土壤贫瘠、农业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区位条件差、坡度大、通勤成本高的山区耕地,以及临近自然保护区等耕种条件较差的耕地调整为一般耕地,参照耕地适宜性评价选择相应的种植结构,发展特色农业;将区位条件便利、土壤肥沃的耕地确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加以重点保护与利用,坚决杜绝抛荒和挪作他用。加大对现有撂荒耕地的整治力度,通过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市县配套、新型经营主体投入、当地企业赞助等多种方式筹集撂荒地整治资金,抢抓国家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机遇,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宜机化改造范围,推进水、渠、路等农业生产设施配套建设和“旱变水”工程,实施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机耕路整修工程,进一步改善和提升耕地质量与耕地宜机化水平。统筹利用撂荒地开展高品质品种培育、技术创新,督促各区(县)结合本地区耕地撂荒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农业部门需加快推广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发展和普及智慧农业,提高农业种植、生产的自动化水平。结合品种研发成果和耕种模式,鼓励发展乡村旅游、研学教育、农事体验、娱乐养生等业态,探索打造“农文旅”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文/重庆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廖玉姣
来源/农家科技2025年7月刊
审核/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