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之规定,黔江区公安局冻结的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050030001600021220(户名:凯里市彩昌印务有限公司,归属行:贵州银行)内资金可返还给相关受害人,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1月17日。在公告期内如无人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开展返还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刑侦支队苏警官
联系电话:023-79332055
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