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的高峰期,也是涉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阶段。为切实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重庆市酉阳县公安局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近日,双泉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查获各类烟花爆竹300余件。
11月27日晚,双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双石村开展路检路查工作,期间在对一辆厢式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车厢内装载着大量烟花爆竹。经现场检查,车厢内不同种类烟花爆竹共计300余件,且驾驶人高某无法出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民警随即将高某带回公安机关进行询问。据高某交代,其在未取得危险物品运输资质及未办理相关运输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运输该批烟花爆竹,计划在酉阳县内进行售卖。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
目前,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涉案的烟花爆竹已全部依法扣押,后续将按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均有严格的安全管理规定。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不仅违法,更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文/余安 图/酉阳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