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云阳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现场共扣押烟花爆竹210余件,涉案金额共计2万余元,及时消除了一处公共安全隐患。
1月16日下午,云阳县公安局双土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石门乡银桂路一民房内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现场扣押烟花爆竹20余件。随后,警方顺藤摸瓜,在同一当事人的老宅中再次查获190余件,涉案金额共计2万余元。
经查,此次查获的烟花爆竹包括爆竹、烟花两大类,产品均来源于湖南省浏阳市某烟花爆竹厂。据办案民警介绍,该商户未按规定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属于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违反了国家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临近年关,个别商户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容易滋生非法储存、销售行为。”办案民警表示,这是今年以来双土派出所查处的辖区首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为进一步强化管控,派出所即日起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
云阳警方提醒: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面临罚款或行政拘留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积极举报违法线索,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文/图 云阳县公安局 审核/刘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