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发展网讯 “发现破坏生态行为第一时间叫停”“庭审直播+阳光修复接受公众监督”“5g车载便民法庭开到大山深处”……8月6日,在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准备工作为美丽重庆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新闻发布会上,市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喻志强用一系列接地气的举措,回应了群众对生态环境专业化审判的期待。他表示,即将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对审判专业性、透明度、实效性提出更高要求,重庆法院将从优化专门机构、下沉司法服务、用好专门制度三方面发力,让环境维权更便捷、生态修复更可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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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喻志强
优化专门机构布局,新类型案件维权不再难
针对生态环境案件专业性强、公益性突出的特点,重庆法院将优化6家审理生态环境案件基层法院的布局,让群众就近维权更便利。同时,推动《关于明确生态环境资源案件范围的工作指引(试行)》落地,依法稳妥审理涉新污染物、电磁辐射、光污染及绿色低碳发展等新类型案件,全面覆盖公众健康与生态环境权益保障需求。此外,通过完善案件识别机制,实现快速甄别、精准立案,进一步压缩群众诉讼时间成本。
司法服务沉到一线,“阳光修复”邀请群众验收
为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重庆法院将在案件多发地、重要生态区优化设置生态环境巡回审判站,常态化运用“5g车载便民法庭”,把庭审直接搬到大山深处、田间地头。同时推行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简化流程让群众少跑路。针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等涉公共利益案件,坚持公开开庭、庭审直播,并创新推行“阳光修复”机制,邀请周边居民、志愿者共同参与修复过程、验收成效,主动接受公众监督,让司法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司法禁止令及时止损,修复标准细化可执行
为防止生态损害扩大,重庆法院将用好司法禁止令保全措施,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叫停,切实守护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安全。在生态修复环节,完善公益诉讼审判机制,把判决书中的修复标准、具体要求细化做实,确保每一项内容可落地、可执行。同时严格落实《加强和规范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十条措施》,强化修复监督管理与效果评估,让受损生态真正恢复生机,使一江碧水、两岸青山成为群众最实在的生态福祉。
喻志强表示,下一步重庆法院将持续对标生态环境法典要求,深化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以更公正高效的司法裁判、更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为美丽重庆建设筑牢法治屏障。
文/图 孙雨千
一审/赵春苗
二审/孙雨千
终审/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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